一場車禍奪走一屍兩命,紀思情成為肇事者被判刑三年。入獄那天:“不管那個女人是不是自殺,畢竟是兩條活生生的命。這個罪,我認。”
減刑出獄那天:“既然法院當初判了我三年,那剩下的這一年我用勞力償還給他。”
然而這一切只換來他拿著一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:“你這個殺人兇手,就算把你千刀萬剮也償還不了我所失去的。”
她背著他擦去眼角的淚水,迎頭將脖子抵進刀尖里:“既然這樣,那我用這條命還夠不夠?”
那個大雨傾盆的夜晚,時北墨瘋了。他抱著一個鮮血淋淋的女人跑向醫生:“救不活她,我讓整個醫院為她陪葬。”
後來聽說他把她弄丟了,有人見他掘地三尺,只為尋找一個脖子上有條疤的女人。
此去經年,曉風殘月,縱有千種風情,與何人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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