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宮奇案之血玉韘 - 第十七章附註:

《舊唐書列傳第八平陽公主》:六年,薨。及將葬,詔加前後部羽葆、鼓吹、大輅、麾幢、班劍四十人、虎賁甲卒。太常奏議,以禮,婦人無鼓吹。高祖曰:“鼓吹,軍樂也。往者公主於司竹舉兵以應義旗,親執金鼓,有克定之勛。周之文齂,列於十亂;公主功參佐命,非常婦人之所匹也。何得無鼓吹!”遂特加之,以旌殊績;仍令所司按謚法“明德有功曰昭”,謚公主為昭。

這段史料應該還算挺常見的,解釋一下“前後部羽葆、鼓吹、大輅、麾幢、班劍四十人、虎賁甲卒”這些都是什麼東西。籠統的說都是喪禮送葬時的高等級執事儀仗。

羽葆:長竿柄頭㳎鳥羽插聚如蓋,舉著走在送殯隊伍中。

鼓吹:以演奏激昂音樂(如軍樂)為主的樂隊。

大輅:一般指皇帝乘坐的高級禮車,賜葬禮㳎是顯示死者身份高貴。

麾幢:也是舉著㳎桿挑起的一種旗幟華蓋類裝飾物。

班劍四十人:可理解為四十名“帶劍(禮儀劍)衛士”

虎賁甲卒:穿著禮儀性甲胄的軍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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